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皖教秘师【2020】6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纸质材料县(区)级审核:11月1日-11月10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审查材料等工作。个人申报和学校审查工作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教育部注册系统将关闭,不能进行申请注册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学校审核结束后,于10月30日前把注册材料上交主管认定机构。
县(区)级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纸质材料县(区)级审核:11月1日-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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