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合同附随义务的成立条件。
发布日期:2021-05-27
试题解析
附随义务
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中文名
-
附随义务
- 外文名
-
affiliated obligation
条件
条件就是两事物发生联系时必需体现的性质。
- 中文名
-
条件
- 别名
-
因果关系
- 外文名
-
condition
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文名
-
合同
- 别名
-
契约
- 国家法律
-
是
- 外文名
-
contract
- 应用
-
民事关系的协议
正确答案:
合同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合同条款以外的保护、照顾、协助、通知、忠实等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附随义务随着有效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有效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须为法律或合同尚未规定的义务。如果法律或合同已有明确规定的义务,则无需适用合同附随义务。
(3)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及目的演绎而成。合同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以合同性质和目的为根据,依事实情况而确定。
解析:
合同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合同条款以外的保护、照顾、协助、通知、忠实等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附随义务随着有效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有效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须为法律或合同尚未规定的义务。如果法律或合同已有明确规定的义务,则无需适用合同附随义务。
(3)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及目的演绎而成。合同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以合同性质和目的为根据,依事实情况而确定。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