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 题王微信公众号

    题王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题王网”真题密题、最新资讯、考试攻略、轻松拿下考试

单选题

从经济法调整对象来看,构成经济法体系的部分有()

发布日期:2022-05-28

从经济法调整对象来看,构成经济法体系的部分有()
A

经济法总则和经济法分则

B

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

C

政府调控法和市场调节法

D

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

试题解析

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中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研究和探讨,经过几次全国性的经济法理论研讨,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2)“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3)“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中文名
经济法调整对象
类型
经济学术语

经济法体系

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组成经济法体系的经济法部门应当是多层次的,并且是门类齐全的。经济法体系不同于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后者是指由多层次、门类齐全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而在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不一定是经济法律规范。当然,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一方面,作为经济法体系构成要素的经济法部门中的经济法律规范,一般通过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建立经济法体系必然要求建立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

中文名
经济法体系
区分
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
定义
由各种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别名
法体系
相关
市场经济法律部门
构成要素
经济法部门

分有

分有(Participation)是柏拉图的理论中的一个核心观念。

中文名
分有
外文名
Participation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

此试题出现在

自考公共课

00244 经济法概论

去刷题
热门试题热门资讯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