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甲上市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区间为4.8%~5.6%。(2)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680042.72万元;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58.74万元;本次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3)经乙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4)发行对象包括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5)本次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丙证券公司和丁证券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6)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本次发行已于2016年8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7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2017]×××号文件核准发行。本次发行的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有()。
根据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确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要约收购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信息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2003年)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西方证券法律制度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