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合资组建了丙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但乙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丙公司被吊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
甲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1)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股本金40万元。对此,乙公司对与原告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股本金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乙公司则反驳道:由于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甲公司已无权主张违约责任,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乙公司对丙公司也不再负有补缴出资的义务。
问题:
(1)本案中的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2)当出现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时,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还负有向公司补足出资的义务?为什么?
(3)本案中的甲公司是否有权向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追缴出资?为什么?
2002年6月,某市某服装厂(国有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服装厂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服装厂的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 (1)服装厂的资产中有8处房产,领有1至8号产权证。其中1、2、3号房产已于2000年3月1日被服装厂在向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 (2)服装厂的资产中有3辆汽车的资产中有5万元为共青团、工会经费所购置的财产。 (3)服装厂的资产中有20万元为未到期债权。 (4)服装厂的资产中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100万元,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标准,其中90万元用于安置企业职工。 2.服装厂的负债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税款320万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350万元,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100万元,对其他债权人负债1830万元。服装厂的其他债权人有8个: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债权人甲为交通银行,拥有350万元债权;债权人乙、丙、丁为企业,各拥有200万元债权;债权人戊、已为商业企业,各拥有300万元债权;债权人庚为个体户,拥有130万元债权。 3.服装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另外,法院查清在法院受理此案的5天内,有15户债权人通过从服装厂拿走商品抵债,或者抓紧时间从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等方式,使自己的债权得以清偿,总金额为20万元。 法院还了解到:服装厂曾在法院对该厂破产立案前3个月时,给该该厂8位领导每人无偿分发皮衣一件,并以皮衣进价的五成出售给该厂每个职工一件,因此造成资产流失12万元。 服装厂破产财产如何进行清偿?要求列明数据。
关于公司的清算规则,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Ⅱ.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Ⅲ.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Ⅳ.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
某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按规定自行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申请了注销公司登记,公司即告终止。
简述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
2014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