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位于天津海河区的甲公司和位于河北唐山丰润区乙公司在北京西城区订立了一份钢材供销合同。合同约定:“运输方式: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履行地点:甲公司在北京石景山区的仓库。”甲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乙公司尚欠甲公司200万元的货款。两个月后,乙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大幅度降价处理钢材”的广告。同时,着手准备分立为两个公司。为此,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行为影响货款的偿还和乙公司即将分立为由,向天津海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乙公司银行存款200万元,同时提供了同等数额的资金担保。人民法院审查以后依法作出了冻结存款的裁定。后由于乙公司向该法院提供了同等数额的财产担保,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中,被告乙公司反诉要求原告甲公司承担由于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甲公司能否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以风景山水为主的原稿中,一般将()的网线角度设计为45°。
景山公园到了,请刷卡下车,没卡的请出示车票。
问:这是在什么地方?
按照造型,景山五亭属于( )。
景山在明代曾有“煤山”之称,此称谓有何缘由?
《四景山水图卷》的作者是()
景山山体是如何形成的?
景山北侧的寿皇殿是仿照哪座建筑群的形制改建的?其主要用途是什么?
景山官学堂的师生每日上课前需祭拜孔子,在哪里祭拜?
历史上哪位皇帝是在景山上吊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