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列哪些内容应同时记载于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Ⅰ 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Ⅱ 持股5%以上股东的情况 Ⅲ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Ⅳ 董事会报告 Ⅴ 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某期货公司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8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贷款,约定将其持有的出资抵交贷款,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未持有异议,期货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上述事实。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与甲公司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专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通常由大股东组成,小股东因股权小不能进入董事会,因此小股东的利益很容易受到大股东的侵犯。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希望独立董事能够代表小股东,形成对大股东的制衡。但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请并支付报酬,这就形成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在经济上的“同盟”关系,使得独立董事很难站在小股东立场上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如果以下陈述为真,哪一项最有力地支持了上述专家的结论()
当第一大股东的股份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股本的50%时,其他股东对公司的发展就失去了决策权,大股东只手遮天,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缺乏热情。当第一大股东的股份小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本的50%,当公司发展到本世纪末一定程度时,其他股东有可能联合杯葛第一大股东的方案,以致公司原定的发展规划无法实现。所以,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某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2%的股份,且成为第一大股东,其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应披露的内容包括()。 Ⅰ持有12%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Ⅱ取得12%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Ⅲ前24个月内该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Ⅳ投资者、一致行动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Ⅴ投资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李某和王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若其分别将所持A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C公司,并导致C公司在B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3%,同时L集团拥有C公司的控制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Ⅰ 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将触发对B公司其他股东股份的全面要约收购 Ⅱ 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成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Ⅲ 如果C公司预计无法在该项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要约,则应将其所拥有权益的B公司的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Ⅳ 如果C公司将其所持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之后,拟继续增持B公司的股份,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Ⅴ C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
某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30%,为终止上市公司地位而发出要约收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 股东应该发出全面要约 Ⅱ 应该以现金方式支付 Ⅲ 以上市债券支付的,剩余交易期限不少于3个月 Ⅳ 要约收购的期限为30天 Ⅴ 以终止上市地位为目的的要约收购,不需要披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如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
以下人员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是()。 Ⅰ 某人儿子持有上市公司0.9%股份,但属于前10大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Ⅱ 某人所在咨询机构为该上市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在1年前提供过咨询服务 Ⅲ 某人弟弟持有该公司2%的股份 Ⅳ 董事儿子的岳母
中国公民李某每月工资9000元,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2015年1~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取得保险赔款3000元。 (2)取得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00元。 (4)取得不含税兼职收入3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负担。 (5)5月份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去年1月份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6)7月份甲企业购置一批住房低价出售给职工,李某以26万元的价格购置了其中一套住房(甲企业原购置价格为50万元)。 (7)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转让收入200000元,该房产买价90000元,另支付其他可以扣除的相关税费8000元。 (8)10月份乙企业为李某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将所有权归到李某名下,已知该车购买价为300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乙企业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100000元。 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虽然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比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