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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三百三十八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及2017年1月1日实施的二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从新《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可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具体包括十一种具体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