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B类企业,外商提供进口辅料品种在规定的78种列名辅料范围内,且每批价值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由主管海关根据出口产品的合同,核定辅料耗用量,免予办理《登记手册》,不纳入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范围。对适用于C类管理的企业,一律开设台帐,并实现保证金台帐的全部“实转”。对进料加工项下随主料进口的辅料的管理参照以上执行。
无须建立电子化手册的5000美元及以下的78种列名服装辅料合同的报核企业,直接持进出口报关单、合同、核销核算表报核。
免办手册的价值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78种列名辅料,按规定不使用手册的,报关单备案号为空,贸易方式为()
加工贸易中,对为生产出口产品属于列明78种辅料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合同,可以免领加工贸易手册,直接凭出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