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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的分类依据是 ( )

发布日期:2021-10-23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的分类依据是 ( )
A

保险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是否先予确定

B

保险合同的性质

C

保险标的的不同

D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

试题解析

不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投保足额保险,如无相反约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损失的,保险人全部予以赔偿;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中文名
足额保险合同
隶属
保险学
外文名
Full insurance contract
解释
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

超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与不足额保险合同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在世界许多国家的保险立法中是被禁止的,凡是超过保险价值以上的那部分保险金额,在法律上属于无效部分,保险人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保险人的最大赔偿限额以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为准。我国《保险法》第39条规定,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即合同部分无效。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中文名
超额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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