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发布日期:2020-04-11
人格权
身份权
人权
物权
综合性权利是指由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身利益,专属性也不十分强烈。
财产性损害是指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财产性损害既包括侵害财产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包括侵害人身权益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例如《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这种损害可以用金钱来确定。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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