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发布日期:2020-12-11
给付货币的,在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
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必须在履行地点为履行方为适当,才发生消灭合同的效力。
《如果》是前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告别中粮前创作的散文诗。2016年1月5日,宁高宁正式告别中粮、前往中化集团任董事长、党组书记,临别前给中粮的同仁留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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