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法的基本原则
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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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基本原则
- 定义
-
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微观
微观的英文是“micro”,原意是“小”。微观与“宏观”相对。粒子自然科学中一般指空间线度小于10-9米(即纳米以下)的物质系统。在社会科学或者广义的概念,微观是指从小的方面去观察。
- 中文名
-
微观
- 拼音
-
wēi guān
- 外文名
-
microcosmic
- 本意
-
小
经济
简单地说,经济就是人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一切物质精神资料的总称。这一概念微观指一个家庭的财产管理,宏观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在这一动态整体中,生产是基础,消费是终点。经济(英语:Economy;日语:経済;平假名:けいざい;俄语:экономика )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
- 中文名
-
经济
- 拼音
-
jīng jì
- 外文名
-
Economy
- 定义
-
价值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经济法所确定和规定的,对经济法体系中所有法律法规具有指导意义并起到提纲挈领作用的,清晰地反映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和根本特征的,成为其效力贯穿经济法的立法、司法、守法始终的根本性规则。而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是指市场规制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体现了微观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实质。微观经济法主要作为公法规范体系,其贯穿全部内容的原则是:适度干预原则;实质公平原则;公共利益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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