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执行客体?
发布日期:2022-07-06
试题解析
执行客体
执行客体:又称执行对象,是指民事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在我国,民事执行的案件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财物或行为,而不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人身。
财产
财产(Property、Propretie)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 中文名
-
财产
- 定义
-
拥有的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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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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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rty、Propretie
-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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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
正确答案:
(1)被申请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被申请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3)案外人的财产。
(4)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若未被宣告破产,其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厂房等不能作为执行客体。
(5)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国家机关,其进行正常活动必不可少的流动资金不能作为执行客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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