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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

发布日期:2022-06-09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
A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B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试题解析

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律制度是调整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算以及国家在证券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券法律制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包括发行人、投资人以及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又包括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主体进行引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任务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中文名
证券法律制度
基本制度
发行上市制度
概念
法律规范的总称

收购人

收购人是指通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或者试图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中文名
收购人
分类
独立收购人、多数收购人

收购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中文名
收购
拼音
shōu gòu
形式
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
外文名
purchase
行为
经济行为
意义
经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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