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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强迫症: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地反复出现。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强迫症的是(  )。

A

模特小张最近为了保持苗条身材,强迫自己每次参加聚会都少吃东西,她感觉很痛苦

B

过春节了,高三学生小陈一边很想跟同学出去玩,一边为了考上好大学不得不强迫自己在家里认真看书

C

林女士每次走出小区门口时,都会怀疑自家的煤气没有关掉或者大门没锁,于是再折回检查

D

内向的小李很想对喜欢的女孩子表白,但又很害怕被拒绝,整个晚上反复思考不能入眠

问答题 (三十一)  【给定资料】   1.一个问题总横在他们的脑子里,是在“北上广”被挤得像沙丁鱼,还是在老家当死咸鱼呢?   在他们对城市作出选择的背面,是城市对他们的选择:“北上广”抑或是小城市,都拒绝这些经济上以及心灵上均处于无根状态的人。   这些年轻人左右为难的旅程背后,是几乎一代普通青年艰难安放的前途与希望。   刘寅租住在北京东六环,每次在国贸打车,黑车司机在嚷嚷,20块,通县走不走?他非得纠正,是去通州吗?说的是一个地方,但他怕那个“县”字,一下子把他打回原形。   刘寅生在江苏一个县城,来北京工作了五年,月收入过万,两年没加过薪。他密切留意房市消长,观望了几年的结果是,手里的存款一路贬值,时至今日,他买不起北京五环内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无车无房无根,撤离的念头连同妻子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茁壮。他变得像罹患产前忧郁症的“卡夫卡”,买房、挤地铁、喝水,甚至呼吸空气,日常生活的一纤一毫,都让这个80后男人疲惫不堪,“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   在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里,刘寅是北京市704.5万外省市来京人员之一,数字仍在往上走。这近千万人口数里,有许多像刘寅这样勉强的中下产,抵达了人生的某个瓶颈,幸福指数开始往下走。   还有“蚁族”,大学扩招后数量迅速膨胀的毕业生们,他们生活在郊区的聚集群落,月收入两千左右,可以没有独立的厨房和厕所,但决不能没有网络。如果在大城市打拼五年,没有实现梦想,他们大部分会选择离开,往往“三十而离”。据估计,北京地区至少还有这样的十五万“蚁族”。   北京市政府尚未完成由“管理”流动人口到“服务”外省人的华丽转身,而这管控的态势,随着1800万人口上限提前十年到来,愈发严峻了。2011年年初,一连串的新政又抬高了外地人的生存门槛:清理群租和人防地下室,房市限购令,车市限购令,以“纳税满五年”为条件,摇号另算。   有专家呼吁年轻人不要扎堆“北上广”,像是冥冥中四十多年前一个声音在感召,“去农村吧,去基层吧,广阔天地,大有所为。”   很多次,刘寅假设人生三种曲径分岔的可能性:   其一,滞留北京,继续苦哈哈的生活,能认识更多人,获得更多学习机会;   其二,回归南京准一线的市井,买车买房,吃吃喝喝,心宽体胖;   其三,回县城找块地,养鸭子喂猪,彻底的田园牧歌。   刘寅的下一站在哪里呢?   上个月,刘寅看了部叫《白蛇传说》的片子,里边一个角色最能诠释他对京城的感触,那是一个小和尚,叫“能忍”,忍到最后,结果还是变蝙蝠妖了。   相比小城市而言,大城市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更廉洁高效的政务部门,更现代、更有质感的生活细节。这也就是念叨了几年,刘寅始终还没有离开北京的原因。关于人生假想种种,始终停留在浮着白沫的自来水、挤不上去的地铁、买不起的房子和无限虚掷的时间成本里。眼看着,孩子就要出生,他还在艰难地为去留做决定。11月4日,他做了个梦,他出国了,天上有一条金灿灿的中国龙在飞,正欢喜呢,一泡尿把他给憋醒了。一醒来就看见窗外灰蒙蒙的,没有远处和阳光,心忽然沉了沉。   2.2010年年底,曾静离开了广州,前往广东东莞常平镇一家外企做企划投资。谈起这段经历,曾静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当初“逃离”广州的原因虽然很多,但真正吸引她的却是东莞这家企业“提供食宿”的福利。   “广州当时进行‘城中村’改造,我住了两年的农民房不能再续租了,而且要立即搬离。”曾静说,“你不知道在广州租房子有多难!租金与楼价一样急剧飙升,在公司5公里范围内根本找不到2000元以下一室一厅的房子,光房租就要占月收入的一大部分。”加上工作时间不固定,吃饭成了曾静面临的另一大问题:自己做太累,出去吃小店又不放心,所以她经常靠方便面、饼干、面包填肚子。   在大城市,房子贵、交通难、生活烦,票子不够花,成为很多身处“北上广”的人逃离的理由。那么,节奏缓慢、房价相对低廉的二、三线城市,真的就是“世外桃源”吗?   “当时我想,东莞虽然小,但企业提供食宿、工作时间固定,收入低点也无所谓。”曾静说,但真正到了东莞,她却感到诸多不适应:企业提供4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跟大学宿舍差不多。有些室友经常带小伙子来玩,深夜才走,这让她无法忍受;食堂还算令人满意,厂里每月还把补贴打到饭卡上,但晚饭后走出厂区,根本没有休闲去处,连看个电视也要待在食堂……   这还不是最难以忍受的。对26岁的曾静来说,现在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厂里生活圈子太窄,那些经常试着约她出去吃烧烤的小伙子,无论学识还是眼界都与曾静的要求相去甚远。这不由让她怀念在广州星海音乐厅听音乐会的日子,留恋在珠江边与友人聚会的时光。   几经考虑,2011年10月曾静又回到了广州,继续她辛苦的打拼。但和一年前离开广州时的心态完全不同,现在的曾静多了几分稳重与成熟:“工作虽然辛苦,但不会像以前一样心烦意乱。相反,我更加珍惜今天的一切。”   人生处处是“围城”。原以为在小地方生存,压力会更小、过得会更舒服,但事实或许并非如此。有了大城市生活的经历,重新回到二、三线城市的“都市人”,感觉又跳进了一个“围城”。   3.促使李涵最终逃离上海的导火线是房东,“当时房东非要涨房租,一个房间就要涨500元,谈判了几次,根本压不下价来,突然就有一种要露宿街头的感觉。”恰好当时有个高中同学在邮件中告诉她,郑州的一个事业单位正在招人,让她赶紧报名。   “离开时有一种悲凉的感觉,我记得特别清楚,在上海火车站的候车室,我拉着个行李箱,周围都是说着河南话的人。”李涵说,当时她心中只有一句话:“我就这样回去了,真的就这样回去了。”   一开始,父母并不知道李涵已经辞掉了上海的工作。当李涵告诉父母自己已在郑州一个事业单位上班时,父母才恍然大悟:“闺女回来了,郑州也行啊,也是个省城啊。”   朝九晚五,李涵的郑州生活就这样开始了,她也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交待给郑州这个城市了。她甚至开始去相亲,“高中同学好多在郑州,不少结婚了,有的还有了孩子,我算比较落后的了,同学们很热心,介绍了几个,我都去见了。”然而接下来在这个事业单位中,李涵遇到了一些她很不能接受的事情,“每个月会发一些补贴,虽然不多,但是在郑州也算可以的了,我一个新人刚去没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无意中却得知和我一起进单位的另一个女孩有,同事说,因为那女孩的老爸是另一家事业单位的领导。”   同事张大姐劝李涵这些都要看得开,毕竟在中小城市,一切都要看关系,“有人罩着,那自然好办事,大树底下好乘凉嘛。”李涵也才明白,当时她选择“逃离”上海的时候,就有人说:“小地方,要靠爹!”张大姐还告诉她,每到年底的时候,大家都会排着队地到领导家送礼呢,“不送礼,有时候工作都会保不住的,这叫怎么回事啊。”   来自河南农村的李涵明白,自己的父亲不过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在郑州不能给她构建什么关系网,“这种感觉很不一样,上海是累,但是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公司的薪酬奖励很明确,多劳就会多得,不会有这些弯弯绕,这些弯弯绕,我还真玩不好。”   从那开始,李涵就思考,自己到底回郑州来干什么?“其实不止那一件事情,我觉得周围人的思维和我也不一样,一到周末去参加同学聚会,感觉和他们谈不到一块,就是不在一个圈子里的感觉。另外我大学读的是传播学,做广告策划是最自然不过的,但是做了一个办事员,不能说低就了,就是有点使不上劲的感觉。”李涵也试图努力过,在单位有文化活动的时候,她总想露上一手,写出个漂亮的策划案,“但根本行不通,领导才不管你什么策划案呢,就是追求那种庸俗的热闹。”   夜深人静,李涵心中的两个“人”总是在打架,一方是上海,一方是郑州。几番回合下来,李涵还是决定离开郑州,重返上海。   回到上海,并不像李涵想得那么容易,老东家已经没有空缺职位,“先回来就是胜利嘛,我战胜了自己,我觉得自己不会再选择逃避,在上海,我相信什么都会有的。”   4.别人看来,北京的这些年里,外省青年们学会了大城市的傲慢;而在他们眼里,也许是小城市变得更加世故了。他们和北京出租车大叔聊人民币升值、突尼斯的城管和利比亚独裁者,那时候他们觉得地球是平的。回到小城市,年轻人们忙着老去,城市忙着建新城,忙着变“堵”,忙着让房价跟一线城市看齐。   刘沛因为姥姥身体不好,在北京待了七八年后,回到老家成都。爸妈都是下岗工人,给不了什么便利,他找回老本行,就职成都某家电视台。结果,他名牌大学的学历和流利的英文,都成了负累,同事看不惯他的高调,背地里说:“北广毕业的又咋样,还不是跟初中生一样在扛摄影机。”地方电视台禁忌多多,连2009年那起成都公交车自燃事件也被禁止报道。倒是各种婆媳矛盾、老婆和小三掐架的节目,收视率居高不下。   身边人踊跃买房买车,这是成功人士的象征,哪怕最便宜的QQ车,也得先补缺再说。有时他们抱怨,唉,又堵车了,话语里带几分家乡经济蒸蒸日上、迈入“堵城”的自豪感。刘沛骑自行车上班,别人纳闷:“你咋不买车呢?”逍遥惯了的刘沛说:“骑车15分钟就到,买车干嘛?”   “装了windows 7的系统,就用不惯windows 98的了。”刘沛很是水土不服。   为了增强他的归属感,有人给他介绍了一桩亲事,对象是某税务局局长的女儿。媒婆激励他:“娶了这姑娘,你的人生少奋斗二十年!”刘沛许多女性朋友便如是,回老家找个科级以上中青年干部结婚,从此安下心来。刘沛鼓着勇气出门了,结果实在没看上。   刘沛在成都的生活维持了一年。生活高度同质化、模式化,出门跑现场,看来看去都是那几个人;总是去九眼桥的苏荷泡吧,每次都坐同一张桌子,隔壁桌的也都是同样的面孔;到了后半年,刘沛脑子都有点钝了,每天上班就止不住地想,晚上吃什么玩什么。   5.“逃离”广州对刘梅来说,无奈的成分小一些,更多的是一种不被认同感,“当时经济压力其实也有,但更多的是寻求一种平衡,我在广州能得到什么,耳边是听不太懂的粤语,亲人又那么遥远,照顾不过来;而回到重庆这些似乎都能得到解决。”   仔细盘算了一下,刘梅一年前从广州回到了重庆万州,“身为重庆人,总觉得回到家应该大有用武之地。”在广州的时候,刘梅在一家大公司的大客户部工作,主要服务一些重要客户,“给他们做活动,写文案。”   然而在重庆万州工作了不到一年,刘梅感到种种不适应,“在广州给客户服务的时候,就是谈案子,在重庆万州这边客户并没有那么国际化,拼的全是酒桌上的功夫,喝酒喝好了,文案写得不行,这单子咱也能签下来;还有一次,我和另一家公司比文案,我的案子应该是一流的,但是没想到,那客户还是签了那家公司,后来才知道对手有熟人关系,并送了礼。”   回到重庆万州的刘梅深刻感觉到“人生地不熟”,“这是我的家乡吗?我为什么一点优势都没有呢?”更让刘梅痛苦的是这样一次经历——有一次她好不容易签下一国际客户,当时要给这家公司做一个酒会,邀请函上写着“请着正装”。但是隆重出场身着晚礼服的她发现,“就我一个人身着晚礼服,像个什么似的,其他人穿什么的都有,还有人穿着拖鞋就过来了,有的人带了孩子,孩子在现场大呼小叫,让客户很不满意。”   刘梅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自己要求过高?“从广州回重庆,真的是怀着抱负的,要做点事情给家乡的,但是没想到是这个样子。”就这样,刘梅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任何东西,又回了广州,“现在想开了,广州虽然节奏快,生活压力大,但是我应该适应这里,应该把这里当成我的第二故乡,也许我还会回到重庆的,但不是现在。”   6.2011年10月,某报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内容如下:   “逃离”一直在继续,就如涌入从未停止。“北上广”的繁华与耀眼之下,各色人物有着异样的命运。成功者如鱼得水,享受着城市文明的不尽福祉;失败者穷困潦倒,品尝着冰冷都市的残酷无情。更多的人居于二者之间,谈不上失败,亦难言成功;虽不算困窘,也不见腾达之希望。他们,对于大城市有着复杂的情感,留下无望、弃之不甘。最终,这群人开始分化,有的固执坚守,有的识趣逃离。之于前者,往往难逃蚁族、房奴、孩奴的宿命;之于后者,仿佛不远处有了可期的美好前景。   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从来不是温情脉脉之所。与钢铁丛林相契合,其间多奉行优胜劣汰的法则。若要立足,一番打拼在所难免。这个时代,大城市生存战,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激烈。一方面,随着数十年的城市化扩张,“北上广”发展空间日趋饱和,人才吸纳能力并没有预期中那么强大;另一方面,随着高校扩招,大量毕业生滞留“北上广”,无论是人才结构,还是绝对数量,高校毕业生都与产业需要不甚合拍。   没有哪个城市可以无限扩张,从世界经验看,一定时期逆城市化进程必将出现。今天的“北上广”,已经处于饱和边缘。恰如一辆拥挤不堪的公交车,虽仍在蹒跚前行,却早已载不起更多人的寻梦旅程。继续涌入,或许并非最优选择。除非你有足够的能力与机会,自信能在一场惨烈的淘汰赛中笑到最后。   如今,我们把目光投诸“逃离北上广”的那群人。其后的动因显而易见,合理性也毋庸置疑。无论专家还是市民,都对这种趋向表示认可。言语间,“选择离开”大有化身为理性回归、民智成熟的同义词之势。在公众的朴素期待中,“逃离”不失为个人与大城市双赢之举。就这样,“无奈放弃”被美其名曰“理性选择”——“逃离”不再是失败,而是审时度势的观念升华。   此等说辞固然冠冕堂皇,实际上却陷入了预设的陷阱。对大城市的迷恋,真的只是基于观念?甚至,“北上广”的拥挤效应,真的可以归因于“大城市崇拜”?须知,从来没有人天然偏爱冷酷、杂乱与拥挤。所谓年轻一代的大城市情结,不过是个伪命题。考虑到资源分配倾斜到无以复加之地步,谁不想留下分羹一杯呢?   另一层面,需要反思大城市存在着怎样的淘汰机制。是基于能力的遴选,还是基于家世的纳斥?现实中,上述两者并存,且很多时候后者重于前者。正因为如此,“逃离北上广”并不那么令人欣喜。要知道,离开的可能恰是事实上的精英。首先要有公平的竞争,其后才有“合理的离开”。若竞争不公平,则“逃离者”必会带走创造力。最终,一个城市的运转效率将被拖累。   7.“大学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蚁族现象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就“年轻人是否应该逃离北上广”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党国英(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不需要逃离。但国家应该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应该在中小城市部署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不能把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搞成“大而全”的经济体。“蜗居”和“蚁族”现象的原因是大学生工资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劳动力市场不均衡的问题。中国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太强、劳动时间太长,出现了马克思讲过的那种“恶性循环”,加剧了失业问题。政府应严格实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坚决处罚过度盘剥劳动者的不法商人。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我认为逃离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大学生蚁族的出现,一是由于我们的大学教育不仅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且还无目的的扩招。二是因为当下的中国经济增长,还是简单加工,服务业不够发达。现在的蚁族,大部分都是地方院校毕业生。他们所受的高等教育,基本上是无效的。因此只能从事低工资的工作。他们之所以集中在“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是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他们才能找到一份工作。如果在其他地方,连这样的工作都难找。越是不发达地区,工作机会越少,市场性的工作工资越低,而铁饭碗则被权势家族垄断。   秋风(知名独立学者):谁有资格让他们离开?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生活、工作、定居的地方的自由。再者说了,逃到哪儿?如果北上广都找不到机会,那其他地方就更没有机会。大学生们之所以在毕业之后,聚集在“北上广”,是因为这里的机会相对来说还多一些,因为在这里,蛮横的权力似乎被庞大的人口稀释了,而到了地方上,那里的权力更为霸道,权力和财富在极少数寡头内部世袭,庶民子弟基本上没有任何上升空间。   高尚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在哪里发展是个人的选择,年轻人喜欢在大城市接受挑战也无可置疑。不过,这需要这代人做好充足的准备。不过这个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目前一些资源过于集中在个别城市,现在中央提出了新的城镇化路线,要发展中小城镇,我想这会给年轻人提供更多的机会。   张千帆(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这也是一个自愿选择,但是制度还是会影响选择。一方面,青年大学生如果想留在“北上广”,就要做好长期当“房奴”的准备。这不止是在中国如此,在发达国家也是一样,纽约、东京、首尔的房价要比目前京沪还高许多倍,所以青年应该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另一方面,我也希望中国的资源不要过分集中在京沪等大城市,尤其不要通过国家控制农产品价格、控制农业地区的工商业建设、控制民营企业信贷、区别对待城乡福利和医保等强制性措施人为加大地区差异。让中国各地通过自由和自主发展产生更多的北京、上海、广州,为不同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平等的资源、机会、希望乃至梦想,才能分散“北上广”的人口和就业压力,延缓这些中心地区的房价上涨。   刘瑜(剑桥大学讲师、哈佛大学博士后):我觉得那些已经在“北上广”有稳定工作、住房的人轻轻松松地说“年轻人应该逃离北上广”,好像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现在的大学毕业生真的很不容易,他们唯一的过错就是出生晚了几年,结果位子、机会都给“50后”“60后”“70后”给占了,哪怕他们在才智方面并不比这些人差。不过另一方面,一个社会的机会和位子并不是恒定的,转型社会更是如此,年轻人慢慢来也能干好。如果我现在大学毕业,是不会为了留在北京而留在北京的,假如在北京待了几年,事业毫无起色,不妨考虑去外地。以中国的规模与人口,“小型版”的“北上广”完全可能——或者说正在——在“北上广”之外出现。按照中国城市化的进度,目前中国不到一半人口生活在城市,离发达国家80%、90%以上人口城市化的比例还很远,二线或三线城市还有相当的发展潜力。   【问题】   参考“给定资料”,结合你对“给定资料”的理解,以“北上广”逃离还是逃回”为话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1)观点鲜明,论述深刻;   (2)联系实际;   (3)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问答题 (四十)  【给定资料】   1.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0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2.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3.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4.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5.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6.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   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   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7.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OG0,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8.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9.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A   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B   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C   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D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E   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材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网友F   【问题】   请结合“给定资料”,以“网络发展与著作权保护”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有说服力;   (3)语言流畅,1000字以上。

问答题 (二十一)  【给定资料】   杨柳吐绿,碧波荡漾,过浮桥,步入高耸的城门楼,仿佛走进了时光隧道,进入了军旗猎猎的宋代。这里是新开放的宋夹城考古遗址公园。沧海桑田,当年的战火之地、血流之所,都已深埋地下,成了历史长河的积淀。那种铁血精神,却化成一股力量,以遗址公园作为载体,激励扬州人奋发图强。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扬州城遗址上,扬州走出了一条古城保护与利用、改造与复兴的现代城建新路。   扬州,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扬州城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两张金字招牌,是对扬州灿烂历史文化的极大肯定。把整座古城作为“国宝”保护,且为现代城池所完全叠加,这是全国绝无仅有的奇迹。   如何在城市化、工业化互动并进的进程里,让古城享受现代的生活,并为今人的生活添彩,建设一个“开放”“创新”“精致”“优雅”的幸福扬州,是扬州人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为此,扬州确立了全面、整体、原址保护古城,另辟新址建新城的思路。   面对祖先的“馈赠”,扬州始终怀着对历史的敬畏、对先人的感恩,秉持古城文化性、原真性、自然性、生态性。以推进“瘦西湖及扬州历史城区”申遗为主线,按照《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联合国《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规定的世界级标准,博采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力克困难,锲而不舍。瘦西湖及扬州历史城区,2006年已被列入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这是对历史的尊崇,也是对现代扬州人执著于古城保护的巨大褒奖。   扬州不和其他城市比高,比大,而是比特色、比秀气、比文气。在很多城市古城区大兴土木的时候,扬州的双手却是那么温柔,给了古城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   街头,一块块通俗易懂、形制别致、中英文对照的古城解读牌、碑,是扬州人在用心解析这座城市的千古传奇。名城解读工程对300多处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名人名园、古树名木、特色街巷,通过标牌立碑的方法对其史实、文化特点和审美价值进行诠释,增强了历史文化的可读性,唤起了扬州人对古城历史的记忆,还增强了外地游客对古城历史的认同感。   扬州人深知,异地重建再好也只是建筑,原地保护的才是文物。为了保护好古城的空间和尺度,扬州专门出台了《古城区房屋修缮技术规范》,进行保护性修复。在改造过程中,既关注了对古城建筑、街景的整体改造,又注意保护文物周围的历史性环境,使得两者有机融合。扬州对古城改造奉行“五保护”“五不”,即:保护古城的历史街巷体系、保护古城的建筑风貌、保护古宅名园、保护古城遗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   富有浓郁扬州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扬州的“闪亮名片”。扬州在注重全面保护古城有形风貌即物质文化历史遗存的同时,强化了对古城无形文化,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积极寻找和挖掘扬州物质文化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强化两类文化资源组合,实现相互借势,相互保护,形成相得益彰的优势叠加整合效应。   2012年4月26日,联合国副秘书长、人居署执行主任安娜·蒂贝琼卡女士来扬州考察。时隔近四年,故地重游,扬州的巨大变化令安娜女士连连惊叹。她表示,在这座有着2500年历史的古城中,她看到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扬州堪称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对其他城市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问题】   “给定资料”中写道:“在很多城市古城区大兴土木的时候,扬州的双手却是那么温柔,给了古城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请参考“给定资料”,以“古城保护”为话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单选题 投射效应是指以己度人,认为自己具有某种特性,他人也一定会有与自己相同的特性,从而把自己的感情、意志、特性投射到他人身上,同时认为对方也应该有同样的感受和认知。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强加于人的一种认知障碍。 下列属于投射效应的是(  )。

A

某人非常喜欢打篮球,只要跟别人说话就围绕着篮球的话题没完没了,不管别人是否感兴趣

B

某人喜爱武术,因而看电影只喜欢看武打片

C

林丽与王飞两人性格相投,一见钟情,不顾家人反对结为夫妻

D

公司林老板看到新招聘来的大学生很像自己年轻时的样子,因而非常喜欢他,同时对他寄予很高的期望

单选题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被告人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和审判,或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逮捕的是(  )。

A

张某因生意上的纠纷将李某打伤,虽不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对他处以罚款100元并拘留15天

B

流窜犯田某,盗窃财物15万元,为逃避追捕,还打伤公安干警一名。公安机关抓住他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送看守所关押

C

在一经济纠纷案的开庭审理中,被告王某妻子大吵大闹,诽谤审判长,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据此,法院决定将其关押五天

D

陈某抢劫杀人后企图逃跑,被村民抓住后扭送至村委会,村干部将其关押三天

单选题 “蓝色革命”作为一种现代农业技术革命,是指人类向水域索取食物的重大技术革命的统称。 下列行为与“蓝色革命”不符的是(  )。

A

创造鱼类的产卵环境,适时将幼鱼放回海湾

B

利用科技手段在海体中养鱼,待长成后聚而捕之

C

围海造田、大力发展畜产饲料工业

D

改造滩涂,种植海底饲料,建立海底牧场

单选题 组织行为塑造有四种方式:正强化指应用有价值的结果增加产生结果的这种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负强化指取消或避免不希望的结果;惩罚指处理厌恶的结果;自然消退指撤回或不给予强化的结果。 下列属于负强化的是(  )

A

对员工批评、斥骂、分派不合意任务、解雇等

B

给员工设置无法实现的目标,使他从未经历过成功

C

管理者为某个行为有所改善的员工解除察看处分

D

赋予充满乐趣、富于挑战性或内容丰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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