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由( )等三大区域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推荐,由()任命
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香港回归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下列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级政府机构的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该立法机关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东侧,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河之南,包括( )及附近岛屿,面积约1092平方公里。
“三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第一级政府机构,它们包括(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