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者,有哪些处罚规定?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施行。
- 中文名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施行
-
1989年12月18日
- 会议通过
-
1989年11月17日
- 目的
-
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
违反
违反,是汉语词语,拼音是wéi fǎn,意思是指行为或思想意识不符合制度、规律、法律等的要求。现比喻人或事物不正当或错误。违反一般为中性词,是人们依照相关依据所作的判断。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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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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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éi fǎn
- 词性
-
中性词
- 外文名
-
violation
- 近义词
-
违背
处罚
处罚,指依据法令规章,加以惩罚,即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
- 中文名
-
处罚
- 注音
-
ㄔㄨˇ ㄈㄚˊ
- 拼音
-
chǔ fá
- 注释
-
给予违纪
正确答案:
《条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规定可处50-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2)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3)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成灾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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