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使用健身器材时,先应做()运动,并做到实时、适量,以免发生意外。
室外健身器材可能危及手指部位,其间隙应不小于()。
韩某因公出差一个月,其妻王某出国学习半年,因此,将其放暑假的8岁女儿小韩交给邻居廖某照管。双方商定,韩某给廖某看管费用500元,小韩出了事情由廖某负责。小韩在廖某家中觉得无聊,跑到外面玩耍,将街头的健身器材砸坏,造成损失。则该损失最终应当()
室外健身器材距各类住宅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万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1000元,单位成本为8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为10%。健身器材发出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税额允许冲减。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价税合计1170万元。5月10日,甲公司收到退货600件,6月30日又收到退货500件,甲公司收到退回货物当日已将相应货款退回。编制甲公司5月10日收到退货的会计分录。
某公司为推广其新开发的健身器材,允许消费者试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老人在使用健身器材前,先做热身运动,不可用器材做()或无法达到目的功能训练。
原告李某居住于该市阳光小区,阳光小区由阳光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的经济实体)管理。2013年4月23日王某在小区内设置的健身器材上锻炼,锻炼之际,由于健身器材突然折断,李某从健身器材上掉下,造成骨折。李某诉求被告阳光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上级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被告阳光物业管理公司辩称,在小区安装健身器材是为了鼓励小区居民锻炼身体,并且在安装前进行了质量检测,原告从上面摔下来是由于自己的过错,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过错。人民法院经查发现,该批健身器材确实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请问:(2)法院应如何判决?
耐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力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出口运动健身器材为主营业务的中小公司,其主要产品是折叠式家用健身器材,可以帮助都市人摆脱时间紧张、居室狭小、预算不足等诸多约束,实现随时在家中进行健身运动,以达到健康、健美、长寿和精神放松的目的。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耐力公司的经营决策者意识到互联网蕴藏着无穷的商机,投资建立了公司网站并运用搜索引擎、BBS论坛等网络营销工具开展网络营销,以拓展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覆盖范围。但公司的网站访问量甚微,甚至有客户反应难以通过搜索引擎找到公司网站。公司对此非常不解。此外,耐力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这些客户使用的产品许多到了更新换代的年限。公司为了更好地服务新老顾客,策划了“以旧换新”、“买二赠一”等活动。如何把这些信息准确及时地送达给相应的客户也成为困扰公司的一大难题。公司如何不断吸引新客户加入邮件列表?
红棉里社区是一个非常综合的社区,社区内配有卫生服务站、活动中心、图书室、健身器材等各类服务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下列关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说法,正确的是()。